为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滕州市慈善总会成立了“慈善应急救助专项基金”,对给予重大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等,及时救助,自成立以来,该基金共发放23.9万元,有力促进了社会稳定。
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一些重大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等特殊事件,部分困难群众急切的需要帮助,而政府无法及时、迅速地给予有效处理,不仅容易引发社会过激事件,而且影响社会的稳定。针对这些情况,滕州市民政局和市慈善总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2008年10月份,决定成立“慈善应急救助专项基金”,由市财政注入50万元,市慈善总会拨出善款100万元,共计150万元。“慈善应急救助专项基金”设立以来,积极开展救助活动,2008年11月19日,东郭镇田村28岁的村民田甜大面积烧伤,该村民上有年迈的父母,下有5岁的儿子,急需大笔的医疗费用,自己确无力承担。市慈善总会了解该情况后,通过调查核实,立即送去救助金5万元,帮助解决了大部分医疗费用。2009年4月30日,羊庄镇突发鞭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9人重伤,在市中心人民医院治疗,共花费50余万元,市慈善总会帮助他们解决18.9万元的治疗费,使伤者得以及时治疗,稳定了当事者家属的情绪。缓解了各方的纠纷和矛盾。通过“慈善应急救助专项基金”的启动,拓宽了慈善救助的领域,发挥了慈善事业在社会稳定中的减震器、安全阀的作用,缓解了各种矛盾,解决了各种复杂的社会问题,有力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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