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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慈善助学圆学子大学梦
发布日期:2013/2/23 15:08:11  浏览次数:

  为帮助今年高考特困新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日前滕州市慈善总会开展“慈善助学圆梦”救助特困大学新生活动。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到当地慈善分会申请。

  救助条件为具有滕州市户籍,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省招办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大学新生(考取师范、农林、军校等专业免交学费的学生除外),符合以下条件的给予救助,其标准为:(一)孤儿,给予4000元的入学救助,同时,大学四年学习期间每月代发600元孤儿生活补助费;(二)城乡低保家庭的学生,给予4000元的救助;(三)因灾、因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无力支付学费的城乡特困家庭的学生,给予2000元的救助。

  凡符合上述救助条件者,由本人到所在镇(街)的慈善分会、市直党委系统或工矿企事业单位申请救助,填写《滕州市慈善救助特困高考新生申请审批表》,是孤儿或是低保家庭的,要同时填写《山东省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申请审批表》;同时提交考生身份证、2012年高考准考证、高校录取通知书、高考分数单、户主身份证和低保证的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一式两份。

  各镇(街)慈善分会和市直党委系统、工矿企事业单位负责对申请救助人员的家庭经济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市慈善总会组织人员进行抽查审核,经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于8月底前予以救助。

  受到救助的特困高考新生,在领取救助金后,应及时报到入学,履行学费缴纳手续,并在入学后一个月内,将学校出具的收费证明复印件寄回市慈善总会备案。领取救助金后无故不按时入学的,追回其领取的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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