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开始,市慈善总会启动2015年度全市“慈善助学圆梦”救助特困大学新生活动。
此次活动凡具有滕州市户籍,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且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教育大学新生(考取师范、农林、军校等专业免交学费的学生和已享受其它助学救助的学生除外),符合以下条件的给予救助,其标准为孤儿和城乡低保家庭的学生,全部纳入总会救助范围,每人给予4000元的入学救助金;对于因灾、因大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无力支付学费的城乡特困家庭的学生,每人给予2000元的入学救助金。
符合救助条件者,由本人到所在镇街慈善分会、市直党委系统或工矿企事业单位申请救助,各镇街慈善分会和市直党委系统、工矿企事业单位负责对申请救助人员的家庭经济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汇总,在8月20日前报送到市慈善总会办公室。同时,市慈善总会将组织人员进行入户抽查审核,经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向社会进行公示,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救助资格;对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市慈善总会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现场发放、入户发放、银行代发等形式于8月底前给予公开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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