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山东省慈善条例》,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帮助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温暖的新春佳节,经市慈善总会研究,决定在全市广泛开展“迎新春·情暖万家”慈善救助活动,集中救助一批城乡困难群众,现将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31日。其中: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17日为各级各单位对求助人员审查上报阶段;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25日为慈善总会审核阶段;1月26日至1月30日为网上公示阶段;1月31日为实施救助阶段。
二、救助程序
1、申请条件:具有滕州市户籍,或在我市居住、工作、经营半年以上,因大病、大灾、突发事件及其它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2023年已在各分会救助的,总会不再救助)
2、办理程序: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向户籍所在镇(街)慈善分会提出申请,由镇(街)慈善分会进行受理、调查核实;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人员到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专项分会进行受理、调查核实。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各镇(街)慈善分会、专项分会将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名单汇总并提交相关材料后统一报市慈善总会,经审核确认,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放救助金。
市慈善总会联系电话:5083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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