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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慈善助学圆梦”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7/26 23:02:17  浏览次数:

  为帮助困难家庭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慈善助学圆梦”救助困难家庭学生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救助条件、范围和标准

继续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和硕士研究生资助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有关申请办理手续按滕州市民政局福利中心通知执行)。

具有滕州市户籍,或在我市居住、工作、经营半年以上,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且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专科教育大学新生(考取师范、农林、军校等专业免交学费的学生和已享受其它助学救助的学生除外),符合以下条件的给予救助,其标准为:

1、对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大学本科新生,按照《枣庄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享受此项救助的低保家庭大学新生原则上不再进行救助。但供养人罹患重大疾病或重度残疾的低保大学本科新生家庭,由滕州市慈善总会向枣庄市慈善总会申报给予每人3000元入学救助金(填写附件1枣庄市慈善总会救助申请表)

2、对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大学专科新生,每人一次性给予4000元入学救助金,其中枣庄市慈善总会救助2000元滕州市慈善总会救助2000元(同时填写附件1枣庄市慈善总会、附件3滕州市慈善总会救助申请表)

3、对于因病、因灾、残疾(重度)及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无力支付学费的城乡特别困难家庭的本科新生,由滕州市慈善总会每人给予4000元的入学救助金(填写附件3滕州市慈善总会救助申请表)。

二、救助程序

(一)申请及受理。

1、凡符合上述救助条件的应届本、专科新生,由本人到所在镇(街)的慈善分会申请救助,提交个人申请书、考生身份证、2024年高考准考证、高校录取通知书、高考分数单、学生的农业银行卡复印件、考生户口页及索引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

2、低保家庭的本、专科新生,除提交上述考生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外,需要提供民政救助平台当月享受低保的截图;因病致贫的要提供学生直系亲属的诊断证明,2024年1月1日以来的医疗费结算单复印件;重度残疾家庭的要提供学生、父母的残疾证复印件;

3、因病、因灾、残疾(重度)及其他原因家庭特别困难的本科新生,除提交上述考生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外,因病致贫的要提供学生直系亲属的诊断证明,2024年1月1日以来的医疗费结算单复印件;重度残疾家庭的要提供学生、父母的残疾证复印件;因灾致贫的要提供相关的材料。

以上材料枣庄市申请表一式三份,报枣庄市慈善总会、滕州市慈善总会各一份,镇()慈善分会一份存档;滕州市申请表一式两份,报滕州市慈善总会一份、镇()慈善分会一份存档。表格需填写的内容一律手工填写,不得打印。

(二)审核及汇总。各镇(街)慈善分会、专项分会对申请救助人员的家庭经济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将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进行汇总,分别填写《枣庄市“枣慈留香·爱心助学”新生救助统计表》《2024年滕州市“慈善助学圆梦”新生救助统计表》(纸质版加盖慈善分会公章及电子版),连同所有申报材料,于8月9日下午3点前报送到滕州市慈善总会,并自行存档备案。

(三)公示及救助。经审核符合救助条件的,通过滕州慈善网向社会进行公示,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市慈善总会将于8月底通过本人提供的农业银行卡进行发放。在领取救助金后,应按时报到入学,履行学费缴纳手续,并在上学后一个月内,将学校出具的收费证明复印件或者原件寄回户籍所在地的镇(街)慈善分会,分会报送至总会备案。领取救助金后无故不按时入学的,应当追回其领取的救助金。

三、工作要求

1、各镇(街)慈善分会、专项分会要高度重视慈善助学工作,精心组织、专人负责。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阳光运作,规范程序,严格把关,严肃纪律,确保救助对象准确,真正救到急处、救到实处、救到难处,好事办好,善款善用同一救助对象不能在总会与分会以及分会之间重复救助。对申请人不如实提供情况、弄虚作假、骗取救助金的,取消其救助资格,追回救助金,并将有关情况通知录取高校;本着谁盖章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对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营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2、在总会救助的基础上,各镇(街)慈善分会、慈善专项分会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分会的救助方案,在本辖区、本单位同步开展好助学活动有关救助申请审批表可参照本文件附件表格设计),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拨出专项助学善款,确保大学新生不因贫困而失学。救助金无特殊情况外一律通过银行卡的形式发放。活动结束后,各慈善分会于9月6日前,将本辖区大学生救助人员名单、救助金额及开展活动的总结(纸质版加盖慈善分会公章及电子版)报市慈善总会存档备案。

市慈善总会联系电话:5083062电子邮箱:tzcsjz@163.com

滕州慈善网址:www.tzcs.org.cn

 

 

 

 

    滕州市慈善总会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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